印尼清真項目:教化、少數群體權利和商品化
在佐科威總統的第二個任期內,印尼政府完全支持清真的概念,使清真認證不僅成為以伊斯蘭教法為主導的國家法律,而且成為推動國民經濟和市場發展的動力。此外,佐科威總統希望印尼成為全球清真產業的中心。 在印尼伊斯蘭教的歷史上,儘管清真一直被規範為伊斯蘭教義的一部分,且人們對此再熟悉不過,但在關於清真產品認證的第33/2014號國家法律立法之前,印尼從未將其正式納入國家法律。 從20世紀90年代到2014年,包括清真認證在內的清真事務一直由印尼烏拉瑪委員會(簡稱MUI)非官方地處理。隨後,印尼宗教事務部(MORA)提議,清真認證由印尼政府,而非穆斯林組織正式處理。第33/2014號國家法律的立法反映了MUI和MORA之間關於何方機構更具權威來認證清真產品的爭論。 促進並推動印尼的清真專案不僅與商品化有關,也與神學有關。選擇伊斯蘭教的方法來確定清真食品可能對打造包容性經濟、改善市場表現產生阻礙。印尼的清真體系遵循伊斯蘭法中的沙斐儀派,該學派在界定相關產品的清真性方面非常嚴格。然而,市場需要一種更靈活的“伊智提哈德”(伊斯蘭法律裁決)方法,以適應清真市場的發展。 儘管有人聲稱,通過第33/2014號國家法律將清真正式化,踐行了普遍和包容的價值觀,但一些宗教少數群體擔心,該法律將支持穆斯林多數派的教化議程,並在生活方式偏好方面將宗教少數群體邊緣化。 第33/2014號國家法律的立法使伊斯蘭教化不僅僅將政治與伊斯蘭教相關聯,該問題更是通過商品化植根于穆斯林和非穆斯林的日常生活中。